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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HVAC】空调末端采用风机盘管,是否一定要设置集中新风系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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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HVAC】空调末端采用风机盘管,是否一定要设置集中新风系统?

发布日期:2017-04-19 16:44:00 作者: 点击:

【HVAC】空调末端采用风机盘管,是否一定要设置集中新风系统?



工程设计问答(18)

问题1:空调末端采用风机盘管,是否一定要设置集中新风系统?

解答专家(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张锡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):

  在实际工程设计时,其实不仅限于空调末端采用风机盘管,采用其他房间空调冷/热末端设备(包括变制冷剂流量的多联机、水环热泵机组、窗式或分体式空调机等),都会遇到这个配置标准问题。如果设置集中新风系统,不仅需要增加建设费用和占用建筑空间,也使消防设计(主要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)提高了级别,而且还要解决集中新风系统供冷和供热量的计量问题。

  GB 50019—2003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第6.3.9条规定:“空气调节区较多、各空气调节区要求单独调节,且建筑层高较低的建筑物,宜采用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”。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是把“风机盘管”和“加新风”捆绑在一起的,但只是讲的一种系统形式。第5.1.10条又规定:“凡属设有机械通风系统的房间,人员所需的新风量应满足第3.1.9条的规定;人员所在房间不设机械通风系统时,应有可开启外窗”。GB 50189—2005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第5.3.15条也规定:“有人员长期停留且不设置集中新风、排风系统的空气调节区(房间),宜在各空气调节区(房间)分别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”。这就是说,也允许不设置集中新风系统,但应解决好房间的通风换气,并尽量进行排风能量的回收。

  北京市DB 11/687—2009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第4.3.9条是针对排风能量回收的规定,在该条的条文说明中指出:“……采用此类末端设备时,一般应设独立新风系统,采用开窗无组织进风将无法控制新风量,容易造成能源的浪费”。既从节能角度提倡设置集中新风,但又不强制规定一定要设集中新风系统,这与上述两个国家标准的精神是一致的。

  从设计的合理性出发,对于建设标准较高的办公楼、酒店、综合楼等公共建筑,作为完善的空调设施,一般应设置集中新风系统,以便除了保证空调房间的温度满足要求以外,还保证房间的相对湿度、洁净度、正压值和新风量的要求,且可以相应配置排风能量回收系统以取得一定的节能效果。而对于采用干工况风机盘管和冷辐射等温湿度独立控制的供冷系统,设置新风系统更是必不可少的,但也不一定是集中的新风系统。

  在实际工程中,建设标准较低的公共建筑特别是普通的居住建筑等,虽然设置供冷或供暖的空调系统,但不设置集中新风系统而依靠开窗自然通风换气,也比较普遍。相反,普通居住建筑设置集中新风系统并不一定合理和节能。当然,建筑设计应充分满足自然通风的必要条件。因此,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并尊重建设单位的意见合理确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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